保證金不足銀行會先提醒你追加保證金,不然會強行平倉。
在法律對于保證金缺乏明確規(guī)范的背景下,探討保證金的類型,對于備用金類型的保證金、預付款類型的保證金、租賃保證金、裝修保證金、定金類型的保證金、保有返還請求權(quán)的保證金、無雙倍返還效力的保證金分別界定,確定各自的法律效力,十分必要。
保證金也具有類似定金一樣的擔保合同實現(xiàn)的作用。但就定金的功能而言,并不只限于中國《民法通則》和《擔保法》規(guī)定的,只將定金作為債履行的一種擔保方式。實踐中,當事人可以自行約定定金的作用功能。定金依其給付目的,可以作為合同訂立的保證、合同生效的條件、合同成立的證明、或者合同解除的代價。因此,定金除了具有擔保債履行的功能外,還具有立約功能、成約功能、證約功能和維護合同關(guān)系、預防隨意毀約的功能。而這些功能是保證金不具備的。
還應看到,保證金留存或提存的時間和數(shù)額是沒有限制的。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約定在合同履行前、合同履行過程中皆可;保證金的數(shù)額可以相當于債務額,并不像定金那樣,其總額不得超過主合同總價款的20%,而且必須是在合同約定時或者合同簽訂前給付。
履約
指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種金錢保證。并在雙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時才予以退還。它不是法定的債的擔保方式,其性質(zhì)和效力都缺乏法律依據(jù)。
投標
為了保護買方免遭因投標人的行為而蒙受的損失,買方在因投標人的行為受到損害時可根據(jù)規(guī)定沒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。
存管制度
是指證券公司將客戶保證金交由銀行等獨立第三方存管。實施保證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證券公司將不再接觸客戶保證金,而由存管銀行負責投資者交易清算與資金交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