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金杠桿合約(Gold Leverage Contracts)是指投資者先支付占黃金投資總額一定比例的頭期款,其余不足部分由契約賣方(銀行或公司)提供資金融資的一種黃金投資工具。
一般來說,投資者首先至少要支付20%的頭期款,也就是說,提供契約的賣方最多可以為投資者提供80%的融資,而且融資利率較銀行貸款利率一般要高1個百分點左右。
由于契約賣方提供絕大部分資金,因此,所購黃金由賣方質(zhì)押,投資者要想得到黃金,須償還全部貸款;投資者也可繼續(xù)支付利息,保留黃金所有權(quán),否則必須立即清算。
在黃金杠桿契約投資中,投資者除了必須支付一定的黃金價款以外,還必須支付給黃金杠桿契約賣方一筆利息費。因為如上所述,黃金杠桿契約的賣方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大筆融資貸款,它有權(quán)收取相應(yīng)的利息費,而且這筆利息費比一般銀行貸款利息費相對要高一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