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有一點,給學生貸款前,銀行應該必須問問家長同不同意,而不是聽學生說,學生沒有工作,也沒有還款能力,所以必須詢問家長,否則,家長可以控告銀行惡意放貸。
要知道之前的非法校園貸在法律上是不受保護的,法律上所保護的民間借貸,合法的利息標準是每個月不能超過兩分(2%),而校園貸是收取極高利息的非法民間借貸,不受法律保護!
大學生們,要遠離非法的校園貸,如果放貸者涉嫌敲詐勒索等不法手段回收貸款,這是觸犯法律,借貸者應該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。
一旦發(fā)現(xiàn)放貸者有運用不法或者不良的方式來催款,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,或者向校方反映請求他們幫助。
金投網小編也提醒大學生們不要借著“大學創(chuàng)業(yè)”,而盲目的投入到“校園貸”中,把一時的需求當成命運的轉折點是不夠謹慎的,就算確實需要交易,也要通過家長的認同。